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与《苹果日报》三间公司涉嫌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,经审讯后,香港法庭于当地时间周一(15日)上午宣布裁决,黎智英被控2项《国安法》下的勾结外国势力罪及1项煽动罪成立。
包括加拿大在内的多国领事都派出代表到庭旁听。
首被告黎智英与《苹果日报》三间公司,被控一项“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”及一项“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罪”。黎智英另外被控一项“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罪”,是《香港国安法》实施后,首宗涉及勾结外国势力的审讯案件,罪成者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。


这宗高等法院案件移师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,早上法院大楼外保安明显加强,停泊多辆警车及“剑齿虎”装甲车,大批警员在附近戒备,亦出动警犬巡逻,截查驶经法院的车辆。
有近百名市民一早到庭外排队轮候旁听,部分人甚至通宵排队。司法机构将安排正庭及延伸庭合共507个公众席,以及116个记者席。

黎智英乘囚车于周一上午约7时30分到达西九龙法院大楼,9时58分步入法庭, 面容消瘦,他向旁听席上的亲友微笑和挥手。

包括加拿大、英国、美国等多国领事,而黎智英的妻子及幼子亦约于9时许到达,进入法院安检区及准备入庭。
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及民主党前主席刘慧卿亦到庭听审。
三名《香港国安法》指定法官杜丽冰、李素兰及李运腾在考虑近两个半月后,于周一上午10时05分开庭宣判。法官表示判词全文855页,不会在庭上宣读全文内容,只公布摘要,预计开庭约一小时。
法官指黎智英的证供前后矛盾和前后不一,并强调法庭有细心地审阅文件和证供,而案中有充足证据,法官指黎智英为案中主脑。
法官其后宣判,裁定黎智英被控2项《国安法》下的勾结外国势力罪及1项煽动罪,共三项罪名全部成立。
其三间公司各一项串谋刊印及发布煽动刊物,以及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亦同告罪成。

案件押后至下月12日与其他被告一同求情,判刑日子待订。黎智英被控的相关国安控罪,最高刑期为终身监禁。
法官在宣判时表示,黎的助手Mark Simon在背后致力为黎做事,安排与华盛顿官员会面,又形容Mark Simon是神秘人物在美游走,为黎争取支持。法官认为值得留意的是,黎相信助手在美国有多大影响力,可从助手替黎安排美国行程,并能安排参议员史考特Rick Scott来港等。
此外,法官亦认为黎有串谋“重光团队”成员陈梓华、李宇轩等,请求外国制裁,亦认为黎知道李宇轩与英国保守党成员成立“对中政策跨国议会联盟”(下称:IPAC),以商讨对华政策,亦知其成立的目的,黎收到相关资料,就“揽炒巴”刘祖廸加入IPAC,及在苹果日报有大篇幅报道等,肯定黎对此知情。

至2020年5月,《苹果日报》时任副社长陈沛敏等讲及因《国安法》将实施,黎因此发出“一人一信”运动,壹传媒时任行行总裁张剑虹亦指,黎希望美国总统对中国实施制裁。
法官指,国安法生效前后,黎唯一意图都是寻求中共倒台,即使最终代价要是犠牲中国和香港的人的利益。
本案前年12月开审,多名时任《苹果日报》高层以从犯证人身份作供,法庭去年7月裁定表证成立后,黎智英亲自出庭作供,控辩双方最终在今年8月底完成结案陈词,审讯历时156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