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部分國民黨立委不認同黨中央總額3500億的版本,主張應編制8000億元,引發不同調爭議。國民黨智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則草擬了一份說帖,訴求「支持軍購,嚴審商購」,強調國民黨明確支持美方已提3500億元軍購案,若美方後續正式提出新軍購項目,國民黨也會隨即提出對應版本。說帖中也提及,盼立院朝野齊力,讓軍購特別條例最快在3月底前三讀。
國民黨智庫的說帖中強調,凡符合我國整體防衛戰略需求,且由美方依既有政府對政府(G2G)標準程序正式提出之軍售案,國民黨一貫支持、不會杯葛。基於此一原則,國民黨明確支持美方已提總額新台幣3500億元之既定軍購案。 針對美方之明確軍購案,國民黨主張應針對此案優先處理,若美方後續正式提出新軍購項目,俟其依循政府對政府(G2G)標準程序後, 國民黨會隨即提出對應版本。
說帖中也說明,對內採購部分,如屬可編列於年度公務預算之範疇,民進黨政府應回歸常態預算程序審議,無須再以特別預算方式處理,以維持財政紀律與預算體制之嚴謹性。
因此,關於所謂1.25兆元特別預算案,扣除3500億元正規軍購後之龐大餘額,多屬尚未依循政府對政府(G2G)標準程序之商業採購及部分對內採購項目。此類項目資訊揭露不足、未循既有軍售程序提出,風險控管機制薄弱,國民黨無法貿然支持。
說帖中強調,商購模式因欠缺政府對政府履約擔保與完整監督架構,歷來較易衍生履約延宕、契約爭議與貪汙舞弊等問題。國民黨主張,所有對美軍購應回歸既有採購程序,避免另設特別通道。對於缺乏制度保障與透明機制之商購案,恕難同意。
說帖中也說明對軍售履約的重要性,表示政府應在對美採購合約清楚載明交貨與履約期程,確保軍備獲得具體可控。要求美方明確確認我方列入優先交付序列,並取得具體承諾,避免遭延宕排擠,應明定懲罰條款。
此外,特別條例應強化對行政院的法律拘束力,要求主管機關依法執行並落實監督機制,確保國防預算確實投入戰力建構,真正花在刀口上。
說帖中也擬定了對執政黨的喊話,表示立法院經朝野協商同意,2026年3月6日同意軍購特別條例各黨及行政院版本交付委員會審查,並同意不復議,俟3月11日召委選出後即可排審,若委員會審查順利,且不受黨團協商冷凍期一個月限制,最快可於3月底前完成二三讀,軍購進程不會受到延宕。
說帖中也建議國民黨立院黨團於特別條例通過後,要求院會通過主決議或附帶決議,要求國防部對美軍購應積極爭取新世代先進武器(含第五代戰機),以強化台灣自我防衛能力。並要求美方縮短交貨時程,以避免延宕交貨時軍購品項已過於陳舊或不符需求。
對於要求美方明確確認我方列入優先交付序列,定懲罰條款部分,國民黨智庫也做出建議,主張懲罰條款三原則,1.建立賠償條款制度。2.隨著科技進步,若情況有變,得要求軟體升級。3.交貨延宕得要求賣方負起賠償責任。
賠償細節部分,則排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,我方得要求賣方負起賠償責任按時程延宕不同,得要求賣方賠償:(1)若延遲少於6個月,得要求對方補償零件。 (2)若延遲超過1年,得要求對方賠償購價一定比例。(3)若延遲超過2年,得要求對方以最新規格滿足我方需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