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環保署副署長、環保律師詹順貴指,「土方之亂」是某行政院政務委員惡搞,企圖以「農地改良」之名,讓營建剩餘土石方回填農地。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
前環保署副署長、環保律師詹順貴指,「土方之亂」是某行政院政務委員惡搞,企圖以「農地改良」之名,讓營建剩餘土石方回填農地。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


環保署副署長、環保律師詹順貴指,「土方之亂」是某行政院政務委員惡搞,企圖以「農地改良」之名,讓營建剩餘土石方回填農地。國土署回應,建置完善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機制、多元去化管道及最終處置是政府持續努力方向,農民若是要混合外來土壤改良農地,須經核准才能回填土壤及作農耕使用。

國土署表示,土石方是國家重要循環再利用資源,建置完善的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機制、多元去化管道及最終處置是政府持續努力的方向,行政院召開數十次會議,與地方政府及相關業者召開說明會溝通及瞭解問題及需求,包括朝野立委等都認同全流向管理方式,包括「擴增去化量能」、「簡化土方運送流程」、「GPS雙軌並行並開放小貨車申裝GPS」等三項配套策略。

國土署說明,目前在去化過程部分,經由環境部及交通部等各方努力,無論是港區填海造陸、土資場、需土工程等最終處理場域,今年可收容的土方量已經高達3921萬立方公尺,另台北港、台中港、桃園科技園區、彰濱工業區及台南大學七股校區等處在完備相關程序後,做為土石方暫置土地使用,各縣市也會配合辦理。

制度面部分,已函請地方政府修正自治條例,期能於2月底前盡速配合修正送請議會審議,共同解決土方去化問題。國土署表示,土石方去化無論是採取暫置、公私有土資場或最終去處等處理方向都非常明確,至於少數不肖業者政府也會依照廢棄物清理法或相關法令移送法辦。

國土署說明,營建剩餘土石方依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規定不得直接回填農地,更不能非法棄置。農民若是要混合外來土壤改良農地,須依地方政府自治規定,檢具合法土方來源證明等文件,且必須通過無毒檢驗測試,且不得含有砂、石、磚、瓦、混凝土塊等事業廢棄物或其他有害物質,經核准後才能回填土壤及作為農耕使用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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