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星岛综合报道】《香港国安法》指定法官杜丽冰、李素兰及李运腾周一 (15日) 上午宣布,裁定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两项勾结外国势力及一项煽动罪全部罪成,三间公司各一项串谋刊印及发布煽动刊物,以及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亦同告罪成,刑期待判。

国际社会及人权团体高度关注裁决结果,纷纷发表声明回应。

黎智英是英国公民。英国外交部周一发文回应:“英国谴责这次导致今天黎智英被判有罪的政治起诉。黎智英因和平行使言论自由权利而遭到中国和香港政府的打压。北京在香港强行实施的国安法,旨在压制对中国的批评声音。英国已多次呼吁废除这国安法,并停止对所有依据该法被起诉人士的控告。我们继续呼吁立即释放黎先生,并向他提供一切必要的治疗,以及让他能够充分取得独立的专业医护服务。”

对中政策跨国议会联盟 (Inter-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,简称IPAC) 的来自30个国家议会的76名议员联署发声明,谴责判黎智英有罪的裁决。声明称:“如果北京有遵守《中英联合声明》和其他具约束力的国际法文件,这场审判根本不可能进行。因此,黎智英的遭遇,部分原因在于国际社会未能强制中国履行其法律义务……这是一场虚假的审判,远远达不到公平审讯的国际标准。”

黎智英乘坐的囚车

台湾的陆委会发声明表示,“严厉谴责港府利用国安恶法箝制言论、新闻自由,政治迫害民主人士”。陆委会称:“言论、新闻自由为国际公认的普世价值,此次判决如同向世人宣示,香港的自由、民主及司法独立已遭蚕食鲸吞。”陆委会呼吁港府立即释放黎智英,并“停止迫害打压民主人士,还给港人获基本法所承诺之自由权利”。

据路透社报道,国际特赦组织 (Amnesty International) 中国事务总监布鲁克斯 (Sarah Brooks) 表示:“今天的判决结果虽是意料之中,但依然令人感到沮丧——黎智英被定罪如同敲响香港新闻自由的丧钟,在香港,新闻工作这一至关重要的领域已被重新定义为犯罪。

布鲁克斯续说:“这项判决表明,香港所谓的‘国家安全’法例,并非为了保护人民,而是为了要他们噤声。”

黎智英在2020年8月10日因涉案被捕。资料图片

保护新闻工作者委员会(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)发声明表示:“这次虚假的定罪是可耻的迫害行为,这项判决突显了香港对新闻自由的彻底蔑视,而新闻自由本应受到香港的‘小宪法’——《基本法》的保障。黎智英唯一的‘罪行’就是办报和捍卫民主。”

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 (The Committee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 Foundation) 的英国及欧洲区总监萨巴赫 (Mark Sabah) 表示:“这场对黎智英的审判是荒谬的、对法律的颠覆和欺诈——一场伪装成正义的表演式审判,但实际上,展现出香港作为全球法律中心的声誉被彻底摧毁。”

他补充道:“黎智英是英国公民,首相施纪贤应该把原定下月访问北京的行程,押后至直到黎获得释放。”

陈日君、黎智英妻子及幼子周一到庭旁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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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:星岛头条、路透社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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